這幾週我都在安排去臺南看小樂寶的時間,起先對方都說沒問題,可是本週行前確認,對方又改口說,不能帶樂寶過夜,出去玩時他大姐要跟我們一起,我姊說大姊一起坐可能會很擠,為什麼一定要一起...「他說監視你們啊。而且這是我媽和我姊的意思。」我的天啊!!真是無恥得可以...和對方的大哥通電話他大哥說「你就都答應他啊!」到時他在幫我們想辦法小孩先帶出來好了。可是昨天,我姊又打電話再確認我們到的時間時就問他大姊說那星期六有沒有建議哪裡好玩?他姐說:「星期六?..我有事阿!」(果然他又說謊了,每次都這樣亂編事實自己扮白臉,讓家人扮黑臉)接著對方又因謊言拆穿很生氣的又打電話來改口了:不行去哪,就去家裡看他就好了不准帶出去玩!!!要不然都不准來。」瘋狗亂咬人,我姊只好又在打給他媽說現在這樣反覆是怎麼回事,他媽還說他就是精神不穩定啊,你要包容他啊,我姊說我是媽媽我帶出來玩到底有什麼不對,讓小孩子姊弟妹聚聚有什麼不對?對方的媽媽才說...那要不然叫對方跟我們一起去玩。我姊就說是我妹開車喔,你看他願意嗎?他才沒再繼續講。
  說真的,老人家一直想幫他們復合我是可以理解,但是今天分開的理由又不是小倆口耍任性的結果而是另一方不管在婚姻在個人私德甚至在工作上都有缺失的情況下這樣勸合可以嗎?換做是你自己的女兒你會這樣講話?(事實上對方的姊姊也離婚了)
  也曾跟姊說要不要官司打起楚監護權的事,可是很遺憾臺灣的法律就算媽媽有監護權探視權,只要對方說句小孩今天不舒服或是只接不理,可憐的媽媽也沒責,我看今天吳玟萱的新聞也是這樣,網路上有很多的單親媽媽也是這樣,捧著法院判下來的探視權卻見不到孩子,找警察執行,警察也不太甩,找里長幫忙,里長還會說這他沒辦法...(畢竟對方是在地人)很多種種,讓人對臺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望...
  今天星期三了,不知道這樣下去到底可不可以去台南看樂樂了...我想他應該是不想和我同行,因為上次我曾經大抓狂指責他過。如果真那麼無恥硬要同行,我可能得在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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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rhsi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